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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2022年全国两会上有哪些提案与供热相关?

时间:2022-03-17 09:06:04 作者:admin 浏览:

本次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就我国清洁取暖工作建言献策,从挖掘清洁能源潜力推进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到进一步完善供热管网建设、燃料收购、专项财政支持等运营模式等16点建议,为各地区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提供更多参考。‍

关于清洁能源潜力挖掘

1、发展生物质能供暖,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九洲集团董事长李寅表示,县域、农村供暖一直是难题,县域、农村地区采用生物质能供暖可就地取材,利用秸秆、畜禽粪污和有机生活垃圾,以产业化项目为依托,通过生物质热电联产、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及生物天然气,可以很好地解决县域、农村清洁供暖难题。应该积极给予生物质能政策扶持,尽快解决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拖欠问题。优先保障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的发电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的正常运行关系到周边企业的生产和周边居民的取暖,应优先保障此类民生项目补贴资金,给予优先发放发电补贴资金,保证项目现金流。此外,建议支持生物质发电企业进行热电联产改造,对改造企业给予投资支持。

科学合理地制定采暖供热价格是维护热生产、输送企业和热用户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在保证供热质量前提下,促进企业和用户降低能耗,降低费用的重要手段。“如果有一套煤价热价联动机制,像石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一样,形成一套规范的价格与成本联动机制,按市场规律来解决供热市场的现实问题,那么问题将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为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建立合理的热价形成机制。及时调整供热成本中煤炭价格的变化情况,建议国家发改、住建主管部门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可操作完善的定价机制,规范定价行为,制定供热企业煤热价格联动标准及周期,规范热源出厂价格的构成,明确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销售价格在价格调整分摊比例,供各地在价格调整过程中执行。建立在保持供热管网输送价格(费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并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制定出热力出厂价格和供热燃煤价格联动机制。二是规范热力网管网输送价格。出台折旧额的核定办法;出台超前建设投资及运行费用不计入核价的成本及费用规定。设计能力或已投产能力高于实际需要热量120%以上的部分,其固定资产折旧和增加的运行费用均不计入核定价格的成本及费用,随着负荷的增加逐步消化的规定;定员及人员工资的核定;维修费用的核定;利润的核定;热损失的规定。三是建立供热煤炭价格监测系统。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供热用煤价格统计指标体系,确定采价点、报送制度、统计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平均煤价及变化幅度,定期对外发布,作为煤热价格联动的计算依据。‍

2、“双碳”目标下加快泳池堆核能供热示范项目落地

核能在供热技术方向的研究,在国内已有30多年历史,在全球也早有应用先例。目前,全世界400余台在运核反应堆中有超过1/10的机组已实现热电联供,且已累计安全运行约1000堆年,核能供暖技术已经得到充分验证,包括俄罗斯、瑞典等国已普遍实现了核能供暖。与传统热源相比,核能供暖可以显著减少污染排放,且保障供热的安全性,有效改善我国能源结构,缓解日趋严重的能源供应紧张的问题,对于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以及缓解燃煤运输压力等具有积极意义,对我国尽快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中核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顾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核集团副总工程师罗琦表示,“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堆是中核集团在泳池式研究堆50多年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针对北方城市供暖开发的一种安全经济、绿色零碳的堆型,具有极高的固有安全性,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与目前的燃煤取暖价格相当,且不需要对城市输热管网进行改造。

顾军、罗琦共同建议,从国家层面推动核能清洁供暖产业化发展,从选址、设计、审批、监管等方面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在税收、贷款利率、财政补贴等方面出台配套扶持政策,推动核能供暖项目尽快落地,保障核能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3、推动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率低,与缺少官方认定的清洁能源身份有很大关系。”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刘锐表示,生物质成型燃料是个新事物,近二十几年才在国内出现,大家对其认知度还比较低;另外传统观念上,人们常将生物成型燃料和生物质露天焚烧的传统利用模式相混淆;加上我国当前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化标准体系尚不完全,生物质燃料往往不易被划为“清洁”行列。“我国现状生物质能源化问题较多,主要是因为产业链尚未形成,相关产业规模化不够,产业起步阶段需要加大政府扶持与引导力度。”针对我国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刘锐从三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明确农林生物质燃料是清洁能源。通过政府发文,明确以固体成型燃料为代表的农林生物质燃料为清洁能源,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媒体宣传和政策引导,在社会上凝聚切实推动生物质能源化发展的广泛共识。

二是重视农林生物质燃料的公益特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国农林生物质燃料行业产业化程度相对偏低,企业市场盈利能力较弱且产业链脆弱。与化石能源的使用不同,农林生物质燃料行业具有公益特性,它可以促进农林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对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美丽乡村有重要战略意义。我国2020年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运行满15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满82500小时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不再给予国家补贴,给农林生物质收购与发电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建议恢复或完善相关的补贴制度,并提高发电补贴的发放及时性。完善政府扶持政策,对生物质燃料相关的企业投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等进行投资补贴和税收减免;实行生物质能源最低价格保护制度;从政策、税收调控等多角度着手,推动电力生产等行业使用农林生物质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的力度。

三是将农林生物质的回收和利用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把农林生物质收集和利用作为“双碳”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促使各级政府压实责任,开拓创新,逐步形成可持续的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有序落实农林生物质的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不断增加生物质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的比例,实现减污降碳双削减。

4、‍提升秸秆利用水平支撑农业减排固碳

秸秆综合利用是提升耕地质量、治理农业农村污染的重要抓手。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中,秸秆综合利用仍有潜力可挖,建议从多方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加快建立监测评估体系,摸清底数。在宏观层面,“基于国际通用方法学,科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减排固碳的监测指标、关键参数及核算方法,在重点区域布设秸秆还田、能源化利用等监测网点,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和农田固碳能力长期监测与抽样调查,形成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实测明确各类排放因子,摸清底数算好账,定期编制并发布监测报告,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在农田利用方面,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赵立欣介绍,“据研究,我国农田土壤碳库容量还远远达不到饱和,增加潜力巨大,秸秆还田可显著促进提升土壤有机碳含量,据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秸秆还田土壤质量定点监测数据显示,5年来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了0.3~0.5g/kg。”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赵立欣建议,“在东北黑土、南方酸化土等重点地区,建立一批国家级秸秆还田固碳长期定位实验站,开展不同秸秆、土壤类型、耕作制度、还田方式、秸秆还田量等因素对农田土壤有机碳的长期影响评价,分析土壤碳库容量动态变化情况,构建秸秆科学还田决策系统,为我国农田土壤碳汇扩容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提高减排固碳贡献。秸秆“五化”利用中,能源化利用的减排固碳潜力最大,基于2020年秸秆五化利用比例核算,8.5%的秸秆能源化利用量,温室气体减排贡献达到30%,应该重点扶持和推动该技术在东北、华北、西北等冬季取暖需求旺盛区域,建设一批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县,探索县域可示范、可推广的低碳用能与农业可持续有机结合发展模式,进一步发挥好替煤减碳的作用。

加强科技创新,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减排固碳理论创新与专题研究,评估不同秸秆利用技术减排降碳的成本效益,研发推广低成本、低排放的清洁转化技术,制定一批秸秆减排固碳利用技术和核算方法等标准规范,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温室气体减排交易,提升低碳利用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力支撑。‍

5、建设建筑行业能源互联网

在全国人大代表、启迪设计董事长戴雅萍看来,建筑行业碳排放约占全国总碳排放量的40%,如何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实现行业转型升级至关重要。

“在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幅上升的宏观背景下,仅仅依靠电网侧的宏观调控会对电网造成巨大压力,建筑侧自主的柔性用电对缓解电网压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技术层面而言,单个建筑的储冷储热、用能控制等技术已相对成熟,但要在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层面起到一定作用,则需要规模化应用。”戴雅萍说。

戴雅萍建议,选取合适的片区,以能源互联网为导向,进行片区建筑能源系统的整体设计与改造,推广分布式光储、建筑柔性用电智能控制等技术的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建筑储能用能与电力供给侧的实时联动,有效平衡电力供需。‍

关于农村清洁取暖与燃料收购

6、开展农房清洁取暖等新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李青认为全面促进绿色低碳城乡建设转型,这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李青的建议提到,应提升城乡建筑绿色低碳能效。推广城乡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以装配式建筑、钢结构住宅、建材循环利用、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更新城乡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满足节能降碳要求;研发和推广适用于不同气候、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加快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李青还建议,应推广城乡绿色低碳居住。推动城镇既有住宅节能环保改造,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住宅清洁取暖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推进绿色新型农房建设,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开展农村低碳建筑和住宅建设、农房清洁取暖等新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7、推广应用被动式建筑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奥润顺达集团总裁倪海琼代表说,我国拥有300亿平方米的农村自建房,大部分属于“高耗能、低品质”的传统建筑。倪海琼代表认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采用高效的保温与密封系统、节能门窗系统,并配备带热回收的环境一体机系统,其建筑能耗较现行标准的建筑降低50%以上。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摒弃了传统燃煤燃气等化石能耗供暖方式,可大幅降低二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冬天不用烧煤烧气供暖、夏天不用空调制冷,节能率高达90%以上。经过长期的实践和积累,相关产业与技术已经成熟,成本经济可行,并具有建设周期短、边际效益高、产业拉动强、市场潜力大等优势,具备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条件。‍

8、发展生物质成形燃料,鼓励农企合作

“秸秆等农林废弃物既是原料也是燃料。”全国人大代表、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姜希猛表示,通过建设生物质成形燃料工厂,将大量农林剩余物集中收集制成燃料进行生产利用,既能解决农林废弃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又培育了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建议采取农村合作社供给的形式,由企业和农户合作组织直接签订长期的收购协议,建立秸秆等农林剩余物收储体系。同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土地向种田大户流转,促进种田大户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有利于规模化收集秸秆。‍

关于南方清洁供暖

9、南方供暖市场绿色发展潜力巨大

南方城市拥有丰裕的可再生能源和清洁化能源储备,应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禀赋,通过多能互补和冷热联供,发展低能耗、清洁低碳的供暖模式。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构建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南方清洁低碳供暖运行机制,建立南方清洁低碳供暖技术标准,推动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示范工程建设,以推动南方供暖市场绿色发展。‍

关于税收专项财政政策支持

10、将公益事业单位纳入供暖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业务主管方敏在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热力公司调研时发现,宁夏供热企业按照居民供热价格向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单位收取费用,这本是一件惠及群众的好事,但根据相关规定,供热企业仍要缴纳增值税,不能享受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供热企业“既让利又要被征税”。

在汇总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并向发展改革部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方敏提出建议:将公益事业单位纳入供暖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促进国有企业、公益事业单位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关于供热管网建设与供热运行

11、有序推进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及采暖末端能效提升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比例仍然较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宋鑫指出,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供热管网覆盖面积有限、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等因素,后续工作开展面临较大压力。他建议,有序推进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及采暖末端能效提升,并鼓励探索政府、用户和供热企业三者共同分享成本与收益的新模式。既可以为清洁供暖提供技术保障,又可以为后续智慧供热技术的全面展开提供有力硬件支撑。‍

12、取消阶梯电价、阶梯气价推动以气代煤

全国人大代表、漯河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总编室主任宁雅秋认为,阶梯电价政策已经运行了10年之久,期间,城乡居民的用电需求和习惯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现行的阶梯电价政策已经严重不适应城乡居民需求,应当取消或是优化完善。

对于阶梯气价,宁雅秋认为当前国家气源供应稳定充足,各地都在实行环保攻坚,大力整治环境污染,推广以气代煤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政策,用气量普遍增加,多用气多掏钱这样的阶梯气价政策,无形中起到了限制用气作用,应当弱化。

建议取消现行的阶梯电价政策,把自由用电的权利交还给城乡居民。宁雅秋对阶梯用气政策提出了优化建议——将阶梯气价由限制居民用气导向调整为鼓励居民用气,提高一档用气基数的覆盖范围,由现在的第一档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提升到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彻底取消或降低第三档惩罚性高气价政策。将现行一、二、三档气价由1:1.2:1.5的指导意见下调为1:1.15:1.35,或根据科学测算确定。

要逐步实行“用气越多价格越低”政策,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用气需求。提高阶梯气价居民生活用气基数,切实减轻居民用气负担。建议全国居民生活用气基数第一档统一提高到生活用气+取暖用气总量的二分之一水平,即第一档用气基数全年每户1000立方米以上,让群众真正敢用气,能用气,真正推动以气代煤,减少大气污染,守护蓝天白云。‍

13、对于“双碳”,电采暖应说清电的来源

全国人大代表马永平表示,推动提高电网碳排因子计算精准度的研究。基于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进行电碳折算得出建筑电采暖的碳排放量,开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地区、煤电比重较高地区等不同区域的电采暖碳排放强度对比。目前我国采用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或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进行电力碳排放计算,数据更新频率较为滞后;计算结果较为粗放,需从空间和时间双维度精细化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计算方法,提升建筑电采暖碳排放计算的精准度。

加快研究建筑电采暖电力碳排综合计量评价方法。对不同地区电力系统碳排放系数对各地电采暖所产生的间接排放、直接电采暖、电热泵采暖等技术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建立综合分析测算的评估方法,建立建筑电采暖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并提出分区域的优化建议。制定国家、行业和团体相关标准,出台电采暖碳排放管理以及评估认证的相关政策,推动产业链低碳转型。‍

14、空调使用年限要以强制性形式出台

当前,我国对于空调、洗衣机等家电的使用年限尚无强制性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认为,相关标准要以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明确每类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持续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范废旧家电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加强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广力度、补贴力度,可由国家出台总体要求,制定家电以旧换新方案,并针对高能效的绿色家电产品进行专项补贴等。

15、推动煤电向灵活性服务、热电联产供热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表示,加大对燃煤机组低碳改造的支持力度。“建议国家在稳定能源保供基本盘的前提下,出台扶持政策,推动煤电由高碳电源向低碳电源转变,由提供电力电量向灵活性服务、热电联产供热转变,由主体基荷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变”。

支持燃煤机组与新能源发电耦合发展。以煤电企业保供能力、调峰能力为依据,合理配置新能源资源,通过横向多能互补、纵向网源荷储协调,有序推动煤电企业向综合能源企业转型、向特高压输电线路上游发展。比如考虑区域电力发展的差异化特征,分区域设计煤电转型方案,按照火电、新能源容量比1:2的比例分配指标,并将煤电与新能源配比纳入燃煤发电行业的考核体系。

加强对煤炭市场宏观调控力度,优化煤炭产能布局。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加快先进产能释放,促进煤价回归合理水平。此外,孙建博表示,应进一步衔接煤炭市场和电力市场。优化完善科学的煤电联动机制,让煤电的成本在电力市场改革中释放出来,并传递出去,按照市场供需关系形成价格。‍

16、加快开展高温气冷堆替代退役煤电厂的技术研究和项目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能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温气冷堆具有固有安全性、技术先进性、容量灵活性、广泛环境适应性等显著优势。随着商业化应用,高温气冷堆造价将大幅降低,经济性有保障,同时还可以替代退役煤电,盘活工业厂址资源,实现供热、供汽、工业制氢等综合清洁能源服务。

当前,我国高温气冷堆还处于工程示范阶段,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产业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大高温气冷堆商业化推广的政策支持。鼓励上下游联合创新,推动关键核心部件的国产化替代,通过深化研究、技术进步,不断降低工程造价,为高温气冷堆商业化推广应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此外,要加快开展高温气冷堆替代退役煤电厂的技术研究和项目实施。在“双碳”目标下,未来20年,煤电的基荷及供热供汽等功能需要由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建议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大型央企牵头成立创新联合体,开展在退役煤电厂址建设高温气冷堆的项目评估、工程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启动一批项目建设。同时,支持高温气冷堆技术出口,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来源:中国城镇供热协会